西汉初,协助汉高祖刘邦打天下的萧何为相。惠帝二年(前193年),萧何病重临终时,刚即位的汉惠帝询问后继者,萧何极力推荐曹参。看着曹丞相一天到晚都请人喝酒聊天,好像根本就不用心为他治理国家似的,惠帝感到很纳闷。一天下了朝,汉惠帝把曹参留下,责备他不尽心辅佐。曹参问:“请陛下好好地想想,您跟先帝相比,谁更贤明英武呢?”惠帝立即说:“我怎么敢和先帝相提并论呢?”曹参又问:“陛下看我的德才跟萧相国相比,谁强呢?”汉惠帝笑着说:“我看你好像是不如萧相国。”曹参接过惠帝的话说:“陛下说得非常正确。既然您的贤能不如先帝,我的德才又比不上萧相国,那么先帝与萧相国在统一天下以后,陆续制定了许多明确而又完备的法令,在执行中又都是卓有成效的,难道我们还能制定出超过他们的法令规章来吗?”接着他又诚恳地对惠帝说:“现在陛下是继承守业,而不是在创业,因此,我们这些做大臣的,就更应该遵照先帝遗愿,谨慎从事,恪守职责。对已经制定并执行过的法令规章,就更不应该乱加改动,而只能是遵照执行。我现在这样照章办事不是很好吗?”汉惠帝听了曹参的解释后,方才释怀。
商鞅变法的意义是什么?
商鞅(约前390~前338年),公孙氏,名鞅,原为卫国公族,又称卫鞅,后封于商,称商鞅。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、思想家和法家代表人物。商鞅少时喜好刑名之学(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学派,主张循名责实,慎赏明罚),听闻秦孝公下令求贤,决然离魏去秦,以变法强国之术游说秦孝公。秦孝公十分欣赏,便任命商鞅为左庶长,下令变法。变法令下达后,商鞅放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在都城南门,向社会宣布谁能将木杆搬至北门,就赏十金,但大家都不响应;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,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木杆搬到北门,商鞅立即赏赐五十金。通过此举,商鞅变法取得民众的信任。当时太子犯法,商鞅毫不留情面地罚惩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。新法令推行几年后,秦国百姓家给人足,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,就是说都为国家努力,而不搞内斗。秦孝公便封商鞅为大良造。两年后,秦从雍(今陕西凤翔)迁都至咸阳,并第二次下变法令。至孝公二十年(前342年),秦国已十分富强。秦孝公死后,商鞅也失去了屏障,即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,废除了变法,对商鞅进行极为残忍的报复。他们以诬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谋反,对他施行最残酷的暴刑:五马分尸。商鞅在秦执政凡十九年,秦国大治,史称“商鞅变法”。
“商鞅变法”虽然惨遭失败,但商鞅开创的变法事业却对国家有利并且顺应了历史潮流,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商鞅以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”的改革精神,主动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,强调教育改革,注重培养人才。但商鞅政治手段简单粗暴,焚烧《诗》《书》,施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,严刑峻罚,推行连坐法而刑及无辜等,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负面效果,加上当时历史社会条件的局限,以至于他惨死于反对派的报复而“秦人不怜”。
曹参在朝廷任丞相三年,极力主张清静无为不扰民,遵照萧何制定好的法规治理国家,使西汉政治稳定、经济发展、人民生活日渐提高。他死后,百姓们编了一首歌谣称颂他说:“萧何定法律,明白又整齐;曹参接任后,遵守不偏离。施政贵清静,百姓心欢喜。”史称“萧规曹随”。后人遂用“萧规曹随”形容按照前任的成规办事。